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海洋新能源装备与技术研究团队诚聘英才
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成立于2017年5月,学院办学校区定位珠海校区。学院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学术前沿、国家和地方海洋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培养海洋工程与技术高级人才,是中山大学海洋学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中山大学现有学科为依托,发展具有前瞻性的海洋装备与技术,建设“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重点发展四个学科研究方向。
海洋新能源装备与技术研究团队是学院海洋装备与技术方向研究团队之一,依托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和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发展,主要开展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与技术(潮流能装备、波浪能装备、海上浮式风电装备以及海上综合能源生产与补给系统)、深水渔业养殖装备与技术研究。
团队目前急需引进流体力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工程力学、水利工程、机械工程等专业国内外高校的博士、博士后,也欢迎从事浮体研究、系泊系统研究、海洋能利用(潮流能、波浪能)、海上风能利用等方向的国内外学者加入。
一、招聘岗位
(一)百人计划引进人才
1、领军人才:从事具有重大创新性、发展前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中青年杰出人才: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获得海内外认可的专业成就,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青年学术骨干: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专业成就的学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助理教授:应具有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本领域优势学科所在高校的本硕博学习经历且取得博士学位,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并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博士毕业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二)专职研究人员
1、 博士后:年龄在35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海内外优秀博士。
注: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本校博士毕业生不能申请进入本校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2、专职科研系列人员:
(1)特聘研究员:具有显著学术潜力,取得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已发表有不少于3项突出的学术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成果数量可适当减少;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具有博士后、讲师或者助理教授工作经历的人员;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海外申请者可不要求项目)。年龄不超过38周岁。
(2)特聘副研究员:具有较大学术潜力,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原则上已发表有不少于2项突出的学术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成果数量可减少到1项;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8周岁。
二、薪酬待遇
(一)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福利待遇、安家补贴、配套启动经费、博士生指标等;
(二)学校为专职研究人员提供有竞争力的岗位薪酬、年度绩效等;申请后允许以副高职称申请课题;博士后考核合格出站后,可申请继聘3年的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
(三)以上职位均可享受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工作补贴。
三、联系方式
以上岗位长期有效,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学者与我院联系!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滨红楼11栋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6-0756-3668513
联系邮箱:wangjing27@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