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研究生: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启动2025学年研究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捐赠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捐赠奖学金的相关评选要求。
三、捐赠奖学金项目及名额
本次评选为校级3项捐赠奖学金,具体要求及名额见附件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名额 | 奖励金额 | 评选要求 |
1 | 中山大学郭谢碧蓉奖学金 | 1 | 特等奖学金(博士)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综合素质高; |
2 | 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 | 1 | 研究生5000元/人 | 差额评选:每家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评,由专家和捐赠方评选确定最终获奖名单(10人)。 |
3 | 中山大学燕安博士奖学金 | 2 | 博士10000元/人 |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含香港籍学生)。 |
除研究生奖助金外,同一学年度原则上只可获得一项其他奖学金。个别捐赠奖学金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申报其中一项,需于11月17日12:00前将纸质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填写导师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海琴3号A306-2办公室,电子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材料整理在一个PDF中,与《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一并打包发送到sysusoet2024@163.com
2. 学院学工办经过资格审核后,将通知参评学生,将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要求组织答辩或函评,请提前做好5分钟成果ppt准备。
3. 学院初评结果将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报送学校研究生院,最终评审结果已学校公示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附件: 1.2024-2025学年研究生捐赠奖学金项目评选要求
2.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