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团委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3年校园歌手大赛院内作品征集的通知

发布人:张陆祺

学院各年级学生: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校师生的蓬勃向上的精神风采,党委学生工作部、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艺术学院、医学院、管理学院、海洋科学学院、航空航天学院拟联合举办中山大学2023年校园歌手大赛,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现将我院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2023年11月

二、活动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参赛方式及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可以独唱、重唱、小组唱或乐队组合(≤10人)等表演形式向学院团委报名

2.允许跨单位组队参赛,需通过队伍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报名,不可向不同单位重复报名,报名后不可中途增加队伍成员。

3.鼓励学生邀请教师组队参赛。

4.建议在附件曲目库内挑选参赛曲目,原创歌曲须取得作者版权使用声明(附件5),库外曲目须由参赛学院党委负责审核把关。

5.按照三校区学生比例,广州校区(含大一新生)选拔23名学生/队伍、珠海校区选拔5名学生/队伍、深圳校区选拔4名学生/队伍参加学校总决赛,所有参赛曲目需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所在党组织签名盖章汇总后报送承办单位)。

6.艺术学院作为主办单位,不参赛;艺术学院师生作为特邀嘉宾参加总决赛表演。

四、赛事安排

1、有意参赛选手可填写《中山大学2023年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附件1)、《中山大学2023年校园歌手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中山大学2023年校园歌手大赛原创歌曲作品唯一表演版权声明》(如有,附件5)、并录制2分钟以内试唱录音,于10月23日12:00前打包发送到sysusoet@163.com,压缩包以“姓名+学号”命名,学院将初审后择优推荐至校区初赛

2、初赛于10月-11月分别在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举行,总决赛于11月-12月在深圳校区举行。

3、初赛承办单位为广州校区管理学院,珠海校区海洋科学学院,深圳校区航空航天学院;总决赛承办单位深圳校区医学院。

4、初赛及总决赛具体举行日期、时间和地点,由各承办单位确定。

5、以上所有活动需在学校政策允许下开展。

 

附件:

1.中山大学2023年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

2.中山大学2023年校园歌手大赛报名汇总表

3.中山大学2023年校园歌手大赛曲目库

4.中山大学2023年校园歌手大赛评分表参考模板

5.中山大学2023年校园歌手大赛原创歌曲作品唯一表演版权声明

 

 

 

        共青团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