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推荐学生参评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2023年春季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评审程序
中山大学研究生 “逸仙学术之星”奖项设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等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评选细则》(附件1)。
二、申请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人简况表(附件2);
2.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
3.申请人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均无需提供完整稿件)。主要包括:
(1)论文成果:须为已正式发表或已确定录用论文;符合聚焦学术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的论文不受SCI、SSCI、EI、CSSCI等论文的限制。
需要提交期刊封面和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注明何类检索;只确定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如录用截图或收录证明,模板见附件4)。
(2)专利成果: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重点考虑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已投产专利;各类专利须已取得授权。需要提交授权书和检索证明复印件。
(3)书籍或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首页复印件,并在目录里标明本人成果部分;
4. 所有成果须为在中山大学就读研究生阶段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山大学。所有成果需经导师审核,并在《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中签字确认。
(二)参评要求
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如有参评意愿的学生,请于2023年11月11日12:00前提交参评材料(需包含导师签字),请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专业+学号”;学院进行函评后,将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后续将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评选细则
2. 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申请人简况表
3. 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
4.论文录用证明模板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