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学院各年级研究生同学:
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以及《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中大研院〔2024〕15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组织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4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二、名额及奖励金额
博士研究生:院系推荐名额3人、可推荐至学校竞争名额1人(包含第一批推荐名额2人)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院系推荐名额2人,可推荐至学校竞争名额1人(包含第一批推荐名额1人)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院系推荐名额2人,可推荐至学校竞争名额1人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0/人。
三、评选要求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坚持科学教育评价导向,围绕参评研究生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4. 参评材料的有效性日期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为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工办审核材料并公示、公开答辩、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后报送学校,学校将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请有意参评同学准备如下材料:
1. 第一批获得院系推荐名额的同学,需填写《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更新版),并于11月2日(周六) 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ysusoet2024@163.com
2. 第一批获得推荐至学校竞争名额学生、第一批参加答辩但未获得推荐名额学生以及此次新参评学生,请于11月4日(周一)21: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到海琴3号A306-2 张老师处,并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到sysusoet2024@163.com,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学生补充材料。
(1)《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更新版)纸质版(导师需签署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格式)
(2)《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更新版)电子版 (Excel格式)
(3)成绩单1份(2024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纸质版、电子版(仅新参评学生需提交)
(4)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对照申请表顺序整理为1份PDF) 纸质版、电子版(仅新参评学生需提交)
学院学工办审核学生材料有效性后,将对新参评学生材料进行公示;第一批已答辩学生无需再次答辩,新参评学生还需围绕个人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准备5分钟个人自述,现场参加答辩,答辩时间预计安排在11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