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2025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第二批)

发布人:江佳蔓

因追加马工程专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汉江国家实验室联合培养科研经费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为满足考生的报考需求和相关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现组织2025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方向、导师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方向代码及名称

招生计划

招生导师

备注

0824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69 不分方向

2

李整林

科研经费

1

李倩倩

 

2

刘一宁

1科研经费

1

杨清书

 

085400 电子信息

69 不分方向

1

马勇

 

2

肖鹏

科研经费

1

胡青

科研经费

1

任磊

科研经费

1

郭志群

科研经费

1

苗建明

科研经费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符合《中山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我院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详见我院招生简章(https://soet.sysu.edu.cn/zh-hans/article/1105))。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565日至66日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enroll.sysu.edu.cn/),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上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并于202567日前(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提交纸质版寄(送)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3A306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江老师收,邮编519082(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请按照我院招生简章要求(https://soet.sysu.edu.cn/zh-hans/article/1105)。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材料审核

学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详见我院招生简章(https://dpcms.sysu.edu.cn/marinet-live/zh-hans/article/1105),综合考核时间、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

六、录取

录取规则详见我院招生简章(https://dpcms.sysu.edu.cn/marinet-live/zh-hans/article/1105)。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3A306-1室,邮编:519082

电话:0756-3668136,联系人:江老师

邮箱:soetyjs@mail.sysu.edu.cn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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