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5级。
二、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捐赠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捐赠奖学金的要求(附件1)。参评捐赠奖学金的学生须已被推荐获得评奖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注:各类奖学金兼得原则: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3.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捐赠奖学金项目及名额
捐赠奖学金由企业、个人或团体捐资设立,其标准、名额按项目确定,评选要求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11月17日中午12:00前,对照附件1,符合条件者,自行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申报(http://xgxt.sysu.edu.cn/jxj)(“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凭NETID登录)。除在系统上申请,还需要填写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见附件2,发送至huangrj7@mail.sysu.edu.cn。
11月19日前,学院完成评选,根据评选条件,在全院范围内择优评选,并将经结果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
(三)学校复核与评审。
(四)经公示后公布。
附件:
1.2024-2025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项目评选要求
2. 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相关表格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