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海水声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和自主研究课题申报指南(2026年度)
广东省深海水声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依托中山大学建设,积极响应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广东省海洋科技发展规划,面向深远海水声环境、水下安防等领域的海洋装备与信息技术研发需求,重点开展深海水声环境立体感知与保障、深海无人平台与组网应用、深海无人自主观探测与信息传输、目标环境平台传感一体化集成与数字孪生等方向的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积极推动水声信息技术创新,支持国家深海水声技术发展及广东省海洋装备制造企业智能化升级,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开放交流与合作研究,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与人才资源优势,促进深海水声信息技术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关键技术创新,重点实验室拟设立开放基金和自主研究课题,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的优秀科研人员开放申请。欢迎相关领域科研人员积极申报,依托重点实验室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资助领域
本年度开放基金和自主研究课题重点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密切相关、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及应用价值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科学问题、创新性和可行性,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前沿技术探索以及具有实际应用前景的协同创新研究。
重点资助以下四个研究方向:
1. 深海水声环境立体感知与保障技术
(1)海洋水声环境立体感知技术;
(2)海洋环境空天遥感监测;
(3)海洋底质信息保障系统。
2. 深海无人平台与组网应用技术
(1)水下平台优化设计与集成技术;
(2)高速率水声OFDM通信技术;
(3)水下平台移动组网技术。
3. 深海无人自主观探测与信息传输技术
(1)深海声场时空相关特性及声纳探测增益研究;
(2)不同背景干扰下的无人自主检测与识别研究;
(3)水下探测信息与岸基可控信息融合研究;
(4)水声通信与电磁波通信链路的跨介质信息传输研究。
4. 目标环境平台传感一体化集成与数字孪生技术
(1)海洋水声与大数据信息集成与共享;
(2)目标环境平台传感一体化集成与建模;
(3)海洋数字孪生平台构建与仿真。
重点支持围绕上述方向开展的原创性研究,鼓励申请人与重点实验室科研团队联合攻关,推动理论方法创新、关键技术突破及科研成果应用。
二、申报条件
-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中从事水声工程、海洋工程、海洋科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测绘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交叉学科研究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开放基金面向实验室依托单位以外的科研人员申报;自主研究课题面向实验室固定人员申报。
-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组织实施所申请的研究项目,并保证必要的研究时间和条件。
- 申请项目应符合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技术路线合理,预期成果具有创新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
- 鼓励申请人与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联合申报或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充分利用重点实验室现有科研条件和实验平台,促进科研资源共享、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
- 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应遵守国家有关科研诚信、学术道德和知识产权管理的规定,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研究内容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课题申报程序
- 申请人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广东省深海水声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附件1)或《广东省深海水声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明确项目名称、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科学或技术问题、研究方案、创新点、研究计划、预期成果及经费预算等内容。
- 申请书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应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纸质材料邮寄至重点实验室,同时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 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拟合作的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及合作研究内容。涉及重点实验室科研设备、试验条件、数据资源或研究平台使用的,应事先与实验室相关人员沟通确认。
- 本年度开放基金和自主研究课题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申请,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6日。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完整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 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度开放基金/自主研究课题申请—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以便材料接收、登记和审核。
四、课题资助与审批程序
- 本年度重点实验室拟资助开放基金项目和自主研究课题项目共5项,每项资助经费6~8万元人民币。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年,自立项通知之日起计算,具体资助数量、金额及执行期限以最终批准的立项通知为准。
- 重点实验室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重点考察项目研究内容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的契合程度、科学意义、创新性、技术路线可行性、申请人研究基础、研究条件及预期成果等。
- 重点实验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年度经费安排、科研平台条件和重点研究任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并向获资助申请人发出立项通知。
- 获资助项目原则上实行合同或任务书管理。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要求签订相应的项目任务书或资助协议,明确研究任务、执行期限、经费使用计划、考核指标及双方权利义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1)申请书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
(2)申请项目明显偏离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或不属于资助范围;
(3)研究内容缺乏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行的技术方案;
(4)申请人存在科研诚信问题或其他不符合开放基金管理要求的行为;
(5)申请人承担的重点实验室既往资助项目尚未按规定完成结题,或存在未按要求提交研究报告、成果材料等情况。
五、课题管理与成果要求
(一)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
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批准的研究计划和任务书组织实施项目,保证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得擅自变更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和项目负责人。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项目进展与结题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提交《开放基金/自主研究课题中期进展报告》《开放基金/自主研究课题结题报告》及相关科研成果材料,包括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报告、研究数据、实验验证材料等。重点实验室将根据项目任务书约定的考核指标组织项目验收。
(三)科研合作与成果产出
获资助项目应注重与重点实验室科研团队开展实质性合作,鼓励围绕项目研究内容联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形成具有创新性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项目应根据研究特点取得相应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具体成果数量、质量要求及考核方式以项目立项任务书或资助协议为准。
(四)实验室署名与基金标注
由开放基金或自主研究课题资助产生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应按照规定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及开放基金资助信息,并注明相应基金项目编号。
校外申请者须将“广东省深海水声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 珠海,519082”列为论文作者单位之一。未按要求标注实验室名称的成果,不予认定为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成果。
实验室英文标注名称为:
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or Deep Water Acoustics, Zhuhai, 519082, China
相关论文应按照实际科研贡献规范署名,并在基金资助信息中明确标注本实验室开放基金名称及基金编号。
(五)知识产权管理
开放基金资助研究形成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所在单位管理规定及项目合作协议执行。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重点实验室报告与资助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申请及授权情况,并将符合约定的成果纳入项目结题材料。
(六)经费管理
开放基金经费应按照国家、广东省及依托单位相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规范使用,专款专用。经费拨付、支出范围及使用管理方式以正式签订的资助协议及有关管理制度为准。
(七)科研诚信与保密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须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涉及敏感技术、涉密数据或其他需要采取保密措施的研究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依托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淑芳
电子邮箱:shenshf3@mail.sysu.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海琴3号楼A306室
邮政编码:519082
欢迎国内外相关领域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共同推进深海水声信息技术基础理论创新与关键技术发展,加强高水平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为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及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科技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广东省深海水声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1:广东省深海水声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
附件2:广东省深海水声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