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本科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除2021级新生外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学生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6)中规定的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三、各类奖学金兼得原则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三)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
四、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8日-29日,学生根据2020-2021学年度各项奖学金项目、评选条件及材料上报指引(附件2)登录学工系统奖学金版块完成各项奖学金的网上申报和纸质版材料提交;
2、9月30日-10月9日,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审议、公示,并提交学校审批。
五、后续安排
1、10月下旬,学校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获评名单并公示审核结果;
2、11月中旬,公布获奖名单并陆续发放奖学金;
3、11月下旬,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发放获奖证书。
六、资料提交
学工系统奖学金版块:https://freshman.sysu.edu.cn/jxj (操作指南见附件7)
工作邮箱:sysusmet@163.com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海滨红楼11栋208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756-3668258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