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1学年缓交学费(含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学生: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1学年缓交学费(含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2021学年秋季学期缓交学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突发事故,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包括:
1. 全日制本科生(含2021级新生)。
2. 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即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缓交期限
原则上缓交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须于到期前5日内缴清欠费。
三、缓交标准
(一)在校本科生
1. 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2. 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学费。
3. 已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因款项到账较早,无需办理缓交,贷款将首先冲抵学费、住宿费,不足冲抵的欠费余额,需由学生在注册前缴清。
(二)新生(绿色通道)
1. 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住宿费。
2. 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学费、住宿费。缓交费用的总金额一般不超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即本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
3.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生可缓交超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的学费、住宿费。
四、办理流程
(一)学生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于8月20日至8月31日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lstd提交材料。
在校生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新生系统操作指引详见《2021年迎新工作常见问答》(企业微信-工作台-迎新Q&A)。
(二)学院于9月1日前审核学生材料。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
(四)通过审核的学生,应自行缴纳缓交额度之外的剩余费用。
五、其他
1. 学生医保费不纳入缓交范围,学生需自行缴纳。
2. 学生需及时缴纳缓交额度外的剩余费用。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费用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以及超出缓缴期限欠费的学生按《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3. 缓交审批流程未全部完成之前,请勿将生活费存于学校划扣费用的银行卡中,以免资金被自动划扣。
联系人:张老师 0756-3668258
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