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评选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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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学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和奖励管理,强化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着力营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 的优良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学生,根据《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方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所有学生宿舍

 

二、评选条件

(一)宿舍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宿舍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学校荣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无恶意欠缴住宿费和水电费的行为;

(三)每间宿舍应推选宿舍长一名,宿舍长积极参加学生宿舍管理培训;

(四)宿舍制度健全,有宿舍公约,宿舍长认真负责,制度能贯彻落实;

(五)宿舍凝聚力强,有良好的宿舍文化,宿舍整体氛围和谐、健康、向上;

(六)宿舍学习气氛浓厚,具有优良学风,评选年度宿舍成员无不及格科目 ;

(七)宿舍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标率)达100%(不包含获批准免测学生);

(八)宿舍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自行打扫宿舍内的卫生,自觉参加以宿舍文明为内容的劳动教育活动,共同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

(九)宿舍成员安全意识强,按规范用水用电,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

(十)宿舍成员按时作息,不干扰和影响其他成员的休息和学习;

(十一)宿舍成员爱护宿舍环境,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设施。

(十二)在评选年度内,宿舍成员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有违反《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行为的学生宿舍,不得申报文明宿舍。

(十三)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申报。

 

三、评选方式

(一)申请宿舍自审

各申请宿舍对照《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方法》(附件2)的要求,对思想作风、道德建设、宿舍内务等方面进行自查。

(二)学院评选小组评审

1、成立评审小组

组长: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成员: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学生会综合事务部成员、各本科班级纪检委员、研究生年级负责人

2、评审小组对申请宿舍进行资格审查,针对各项指标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宿舍进行定期检查、突击检查。

 

四、评选流程

(一)12月3日,学院召开动员工作会议,讲解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时间节点、重点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等;

(二)12月10日之前,宿舍向学院递交参评材料。参评宿舍针对各项指标开展自查,填写《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附件3)、《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指标体系》(附件4),将两份表格纸质版递交至海琴3号楼A306办公室,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三)12月20日前,物业管理部门初审材料。学院评审小组对各申请宿舍进行申请资格审查,获得参评宿舍的名单。学院统一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交《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附件3),物业管理部门对参评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作出客观的评价,并加盖公章;

(四)12月31日前,学院评审、公示并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宿舍进行各项指标的考核、以及内务卫生和安全纪律检查。本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推选出本学院的文明宿舍推荐名单,初评结果需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填写《2020学年第一学期文明宿舍推荐情况汇总表》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五)学校复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组对候选宿舍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对候选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

(六)结果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对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发文表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五、其他相关要求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由宿舍成员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人:张老师、潘同学  0756-3668258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