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本科学生: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有力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12号),现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助学金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学生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助学金项目
1.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认定等级见附件1),特别困难等级每生每年4300元,比较困难等级每生每年33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生每年2300元。
2. 捐赠助学金。捐赠助学金由社会团体、社会贤达等捐资设立,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名额按项目确定(具体项目、资助名额、资助对象、标准及资助条件详见附件2)
四、工作原则
按照应助尽助原则,学院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综合考虑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合理分配助学金名额。优先保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建档立卡户学生的资助,同时,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学年内应获得至少一项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
五、材料提交要求
1. 国家助学金
学生需登录中山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平台(https://xgxt.sysu.edu.cn/auth/login),于10月12日 24:00前提交材料
2. 捐赠助学金
捐赠助学金不需要在系统上填报,学生于10月13日 中午12:00前按各捐赠助学金项目要求(附件2)将电子版提交到sysusmet@163.com,纸质版材料(附件3,有专项表格的需按专项表格填写)提交到红楼11-208。
联系人:张老师 0756-3668258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