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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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年级本科学生: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有力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12号),现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助学金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学生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助学金项目

1.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认定等级见附件1),特别困难等级每生每年4300元,比较困难等级每生每年33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生每年2300元。

2. 捐赠助学金。捐赠助学金由社会团体、社会贤达等捐资设立,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名额按项目确定(具体项目、资助名额、资助对象、标准及资助条件详见附件2)

四、工作原则

按照应助尽助原则,学院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综合考虑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合理分配助学金名额。优先保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建档立卡户学生的资助,同时,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学年内应获得至少一项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

 五、材料提交要求

        1. 国家助学金

学生需登录中山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平台(https://xgxt.sysu.edu.cn/auth/login),于10月12日 24:00前提交材料

        2. 捐赠助学金

捐赠助学金不需要在系统上填报,学生于10月13日 中午12:00前按各捐赠助学金项目要求(附件2)将电子版提交到sysusmet@163.com,纸质版材料(附件3,有专项表格的需按专项表格填写)提交到红楼11-208。

 

联系人:张老师  0756-3668258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