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2018级本科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2018级本科新生:
为做好新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具体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绿色通道
为保障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批准先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住宿费,缓交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核实后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指导学生申办各类资助项目,成功办理缓交的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缴纳相应费用。
(一)缓交对象及缓交标准
1.全日制本科生
(1)已经申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请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住宿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缓交超出贷款额度的住宿费。
(2)未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请缓交学费。
(3)未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请申请人提交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辅助证明材料,如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与学院联系说明。
2.非定向就业(专项计划除外)全日制研究生
(1)已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非定向就业(专项计划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住宿费(缓交费用的总金额不超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2)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可申请缓交部分或全额学费。
(二)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于2018年8月20日至8月28日登陆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申请,无法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的学生,要在报到当天到校时登录网站进行申报(已在《新生入学指引》中印发给新生);
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不能在迎新系统上提交申请,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中山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以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辅助证明材料,如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与学院联系说明。
2.缓交部分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应按照新生入学指引中的缴费方式自行缴纳缓交额度之外的剩余费用。
注意:学生医保费不纳入缓交范围,全体新生需自行缴纳。未及时缴纳剩余费用的学生将影响注册及选课,各学生培养单位应及时提醒学生按时缴纳剩余款项。
二、新生补助
(一)补助对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二)补助标准
本科新生补助额度为一次性1000元/人。
(三)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新生于8月20日到8月28日内登录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申请。无法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的学生可在报到当天到校时登录网站进行申报;
三、其他资助工作
项目 |
办理流程 |
对象 |
时间 |
报送是否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未报到及未报到原因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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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及摸查工作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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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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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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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学费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9月 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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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全日制本科生 |
9月 下旬 |
勤工助学 |
学生登录大学服务中心网站申请岗位 |
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
9月 |
临时困难补助 |
学生登录大学服务中心网站申请 |
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
全年 |
伙食补助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符合条件的相关学生 |
10月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符合条件的相关学生 |
10月 |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符合条件的相关学生 |
10月 |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