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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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接收
    1. 本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共16类,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广东不属于资助地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

    2.我院申请项目时间节点请见附件《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流程图》,请申请人务必按流程图上的截止时间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者,将影响申报。

    3.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除无纸化试点外的项目,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原件;
   (2)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2019年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为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此类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待立项后与资助计划书一起报送申请书签章页;
   注意:科研院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请材料。
        
    4.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1.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于1月15日起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通过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建立账号,既往在外单位已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修改依托单位和所在院系所,请勿重新开户;​
    2. 因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故请申请人务必全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三 、申请人条件及其事项
    1.我校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申请须知中关于申请人条件和科研诚信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以及项目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sqxz.html(申请须知);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xxsq.html(限项申请规定)

    2.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申请须知中关于预算编报的具体要求,认真编报项目预算。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sqxz.html(申请须知)

    3. 2019年,重点项目与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请仔细阅读指南改革措施部分。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ggjc.html


    4. 无论申请任何类型项目,请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指南面上项目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01/index.html

    5. 凡是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项目,请于申报前签署 “申请框架协议”(附件2)。
    
    6.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提交的电子版内容一致,并按要求附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原件等原件,请把签字盖章页置于最后一页并装订整洁牢固(建议使用胶装,如使用订书机请将露出纸面的尖端用胶带等材料覆盖以免工作人员划伤)。注意:代表性论文无需在纸质材料中提交。

    7. 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内容包括回避专家姓名和单位及其理由,回避名单应密封于信封中并订在申请书原件封面内。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如需提供回避评审专家名单,请由项目负责人直接邮寄到相关科学部的综合处,并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项目的科学部编号和申请代码。
    
    8. 如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请广大科研人员在各类科研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伦理相关法律法规,弘扬科学精神,规范科研行为,在项目立项、评审和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恪守伦理原则,开展负责任的研究活动。

    四、其它事项
    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的申请项目,请提供申请书初稿信息部分(正文之前的页面),完成参与人员签字,再凭所在二级单位介绍信到科研院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

    科研院联系人:刘琳琳、罗敏、杨菁、蔡南乔,联系电话:020-84111595、84115962,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