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部关于公布2020年辅修、双学位接收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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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公布中山大学2020年辅修、双学位接收计划表(附件1)。为确保辅修、双学位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22日-10月28日,学生完成辅修、双学位网上申请。路径:登陆本科教务系统——常用服务——报名申请服务——辅修双学位申请。

申请条件:

(1)按门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申请修读辅修之前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均不能选择本门类专业下的某一专业作为辅修;

(2)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2.0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3)第一、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3.0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二、10月28日—11月2日,各学院(直属系)在教务系统上对本院(系)学生的辅修、双学位申请进行审核。

三、11月4日—11月16日,辅修双学位开设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至少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上确认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确认后,把加盖公章的《拟接收辅修、双学位学生汇总表》(附件2)报至教务部。

四、11月下旬,教务部对院系拟接收的辅修、双学位学生进行审查、报批、公示,公示期至少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教务部正式发文公布辅修、双学位学生名单。

五、考核名单、考核安排、公示名单、正式发文的学生名单等均通过教务系统的公告栏目进行发布。经批准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上课。

六、根据我校2017年第15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党办通〔2017〕215号),自2016级起,学生修读辅修、双学位课程执行调整后的学分学费标准,均为160元/学分。

七、由于我校是多校区(园)办学,学生应充分考虑跨校区(园)修读课程在交通、安全、住宿等方面的因素,慎重选择修读各校区(园)开设的辅修、双学位课程。

 

附件:1. 中山大学2020年辅修、双学位计划表

2. 拟接收辅修、双学位学生汇总表

3. 注意事项

 

教务部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