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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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请下载附件查看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注意事项如下:

        1、如有学生因生病、亲属去世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请填写缓考申请表,附相关证明(如校医院证明、父母意见书等)。
        2、缓考申请办理流程:考试前一周内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表给任课教师审批,再提交至我院(海滨红楼11栋216室郭老师收),由我院教务员统一提交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除特殊情况外,课程考试结束后不受理缓考申请。

        特别提醒: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在考试前一周内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务必在考试前告知辅导员、教务员及任课教师,并在考试结束后的三日内及时补交所有缓考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者,按照“旷考”处理。

        未经批准而未参加考试的学生,一律按缺考处理,以“旷考”计,成绩记为“0分”。自2017年9月起,所有课程成绩均不得删除,包括公选课、公必课、专选课、专必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