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2021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安排(力学专业)
根据《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2021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力学专业博士招生综合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将报到、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1年1月13日12:30-12:45
地点: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3号A306室
(二)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报考中山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从报名系统内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收费企业账户”)。
3.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5.学历学位(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往届硕士生提供学位认证报告(登录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打印,或自行前往当地省教育厅学位认证部门办理)。
6.《中山大学2021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健康信息申报表》。
7.提交报考材料中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考生须确保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有序接受体温测量。报到时还须出示“粤康码”,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安排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3日13:00-18:00
地点: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3号A308室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个进行面试,考核顺序在报到时抽号决定。
2.考核采取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3.面试内容及分值
(1)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
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三方面科目内容。每门科目100分,合计300分。
(2)综合能力考核
申请人向考核小组作报告(PPT陈述报告约2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总分300分。
考核小组重点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4.考核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人员报告,经现场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综合考核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三、录取及调剂
1.总成绩为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总和。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综合考核者。
(2)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成绩,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80分者。
3.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相近学科方向申请调剂录取。
4.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但不需在网上重新报名缴费。
5.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6.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信息公开及其他事项
1.综合考核结果将在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网站(http://marinet.sysu.edu.cn/)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2021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郭老师
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唐家镇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3号A306室,邮编:519082
电话:(0756)3668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