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人:刘柯寒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我院 “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学院按一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由1名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材料审核

学院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12月初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考核计划于2022年12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学生证原件(仅应届硕士生提供)。

4.学历学位(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往届生提供学位认证报告(登录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打印,或自行前往当地省教育厅学位认证部门办理)。

5.提交报考材料中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综合考核

1.笔试

笔试由学院安排统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涵盖基本理论知识以及从事学术研究所需要的方法论基础知识等。笔试包含英语和专业知识(含基础和综合)两方面内容,英语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200分,合计300分。

2.面试

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人面试不少于40分钟,面试总分30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对研究计划进行陈述并答辩。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专家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面试分数。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

四、录取

1.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或面试者;

(2)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不接受破格申请。

4.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6.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综合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将在学院网站或官方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时间:2023年1月

2.公布网址:https://soet.sysu.edu.cn/zh-hans/recruit/postdoc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由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3.如受疫情影响,综合考核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刘老师

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唐家镇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3号A306室,邮编:519082

电话:(0756)3668905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访问学院官网,网址:https://soet.sysu.edu.cn/zh-hans/recruit/post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