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2020年级各本科班级:
根据《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2〕561号),我院决定开展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 - 2022学年在校的本科学生班集体。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五个融合”,推进“五育并举”,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以营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优良学风校风为导向,评选优良学风班。
三、名额分配
(1)2019、2020级本科班级各有不超过1个名额;
(2)2021级本科生优良学风班的评定,将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校级评定工作小组在原本科大类班级中依据客观成绩排名确定,不超过大类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荣誉归属该班级的负责单位;
(3)2022级本科生班级不参与本次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班集体申报:符合条件的班集体请于2月10日前提交优良学风班汇总表、申请表(附件2、4)及相关证明材料至邮箱sysusoet@163.com进行申报;
(2)组织评定:学院成立评定小组,依据评选方案进行评定,形成优良学风班初审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上报材料
(4)复核评定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校级评定工作小组对培养单位评定的结果进行复核;
(5)公示评定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评定结果;
(6)公布评定结果:学校发文公布评定结果并组织表彰。
五、相关要求
评定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表彰后,如发现获奖班集体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收回奖励,并在全校通报。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