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推荐2023届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人选的通知

发布人:张陆祺

学院毕业年级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学校决定在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1)、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办法》(见学院公示栏)。

三、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今年各类型学生毕业总人数(含申请延读并于今年毕业的学生)的5%,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按一人推荐。  

       四、评选程序

1、通知发布:5月中下旬

2、学生申请:5月29日24:00前,有意申请的学生请填写《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撰写个人事迹材料(附件4),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zhanglq55@mail.sysu.edu.cn,文件以“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命名。

3、学院初审及公示:5月30日-6月8日

4、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6月13日-18日

5、学校审议并公示结果:6月下旬

6、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结合毕业工作组织表彰:6月下旬

五、相关要求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评选质量。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邮箱:zhanglq55@mail.sysu.edu.cn

 

        附件:

        1.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大学生〔2020〕1号)

        2.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3.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4.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说明

        5.2019本科生学业成绩+体测成绩

 

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3年5月23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6-3668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