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接收2021年博士调剂生的公告
我院物理海洋学、力学、资源与环境三个专业2021年拟接收校内博士考生调剂,调剂招收计划如下:
接收调剂专业代码及名称 |
接收调剂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拟调剂招生计划 |
070700海洋科学 |
01物理海洋学 |
3 |
080100力学 |
82海洋装备力学 |
1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07海洋工程装备与技术 |
6 |
现将调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要求
1.符合《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2021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近。
二、调剂程序
1.符合要求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以下纸质申请材料寄(送)达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党政工作办公室(自备信封统一装入):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学校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篇。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6)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7)硕士学位证(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境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单证硕士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1)报考定向就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提交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产品研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根据个人情况提交如下表格之一:《中山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院内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中山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相同学科(跨院系)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中山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不同学科(跨院系)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见本通知附件)。
2.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3号A306室 利老师收,邮编519082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申请-考核制”)
注:① 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核实材料作伪,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且3年内不再接受报考我校。
3.学院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一级学科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将于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名单及考核安排。
三、录取
1.院内调剂考生按照第一志愿复试时的总成绩,根据导师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跨院系调剂考生参加我院安排的调剂复试后,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我院的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四、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公告由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利老师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3号A306室,邮编:519082
电话:(0756)3668905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网站(http://marinet.sysu.edu.cn/),查看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栏目。
相关附件:
1、中山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院内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doc
2、中山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相同学科(跨院系)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doc
3、中山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不同学科(跨院系)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