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黄睿君

学院各年级研究生同学: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现启动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5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博士研究生:院系推荐名额4人、可推荐至学校竞争名额1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院系推荐名额1人,可推荐至学校竞争名额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院系推荐名额2人,可推荐至学校竞争名额1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

 

四、评选要求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坚持科学教育评价导向,围绕参评研究生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为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工办审核材料并公示、公开答辩、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后报送学校,学校将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准备以下材料,并于831日(周日)24:00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到huangrj7@mail.sysu.edu.cn95日(周五)17:00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到海琴3A306黄睿君老师处,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学生补充材料。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

    1)《中山大学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师需签署推荐意见)纸质版、电子版

    2)《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3)《成果登记表》(无需填写赋分,仅用于参考)纸质版、电子版

    4)成绩单1份(2025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纸质版、电子版

    5)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对照申请表顺序整理为1PDF  纸质版、电子版

      学院学工办审核学生材料有效性后,将对全部学生参评材料进行公示;拟申请学生还需围绕个人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准备5分钟个人自述,现场参加答辩,答辩时间预计安排在912,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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